当前位置:首页
>>资讯中心>>通知公告

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2021年10项重点工作

2022-01-16

分享:

追求卓越   向新向好

--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2021年10项重点工作

 【编前语】2021年是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蓬勃发展的一年,是积极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的一年。在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农业农村部的领导下,全国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农业教指委”)组织指导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各培养单位,围绕提高培养层次、设置领域目录、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工作交流沟通,农业教指委秘书处梳理汇总了2021年10项重点工作。期待以此为起点,稳步发展,向新向好,2022年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积极推动农业博士进入学科目录

2021年12月,农业博士进入新一轮国务院学位办学科目录(征求意见稿)。这是我国农业高等教育在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上的重大突破,标志着可以在更广阔的领域开展农业专业学位博士教育。中国农业大学李德发院士和张福锁院士、南京农业大学副校长董维春教授团队和一大批专家,受农业教指委秘书处委托,先后就农业博士设置方案举行多次论证,做出了重要贡献。

农业博士论证工作历时3年。在前期多轮调研和预论证工作基础上,2021年5月,全国农业教指委秘书处牵头组织专家工作组召开农业博士专业学位类别论证专题研讨会议,征询各方专家意见,形成了新的论证报告及培养方案,报送国务院学位办学科专业目录修订第四专家论证组。2021年12月10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专业目录>及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的函》文件中,农业类别专业学位可授予硕士、博士专业学位。  

 

    

二、组织编写农业专业学位领域指导性目录

领域是农业专业学位类别的基本培养单元,现有培养领域包括农艺与种业等8个。2021年4月-7月,全国农业教指委秘书处按照国务院学位办文件通知要求,组织各领域专家开展农业专业学位领域设置论证工作,经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多次论证、意见征询与修改、委员表决等程序,将《农业专业学位指导性领域目录设置》(建议稿)报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建议拟设领域由现有的8个调整至11个(见下表)。

 

 

现专业领域名称

建议设置领域名称

农艺与种业

作物与种业

园艺

草业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资源利用

植物保护

畜牧

畜牧

渔业发展

渔业

食品加工与安全

食品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

智慧农业技术

农业管理

农业管理

农村发展

农村发展

 

三、积极推进核心课程或案例教学教材建设

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