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农业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全国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落实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的通知》(学位[2020]20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育特色基地建设,发挥共享和示范作用,进一步探索产教融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的新途径,切实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产教融合育人体系,全国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秘书处决定开展第三批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育特色基地遴选工作,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各培养单位参照《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育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组织本单位实践教育特色基地的申报和推荐工作。
2.采取联合申报的形式进行,即农业专业学位培养单位和拟申报基地所在单位联合申报。
3.推荐申报的基地原则上经过了学院、学校两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育特色基地前期建设,具有实效性、规模性、示范性和成长性。各培养单位应择优推荐,每个单位限申报1个基地。
二、材料报送
各培养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1.《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育特色基地评选申报书》(见附件2),WORD电子版和PDF扫描盖章版。(文件名:培养单位名称+农业硕士实践教育特色基地申报书)
2.能够反映实践教育特色基地前期建设中的基本设施、研究生培养实施情况、工作日志等照片(JPG格式,
3.其他与实践教育特色基地有关的支撑材料(如实践教育特色基地共建双方签订的协议、实践教育特色基地管理的规章制度文件、基地实践课程开设情况等电子档,pdf格式)。(文件名:培养单位名称+农业硕士实践教育特色基地支持材料)
4.实践教育特色基地培养的优秀研究生案例介绍(1-2人)(WORD版,每个案例2000字)。(文件名:培养单位名称+优秀研究生案例+姓名.doc)
请各培养单位于2021年9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盖章的PDF材料报送到教指委秘书处邮箱mae@ca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三、评选与表彰
教指委秘书处汇总各培养单位报送的实践教育特色基地推荐材料,委托各领域分委员会负责通讯评审、质量监督与检查工作委员会专家组进行会议评审并提出拟推荐名单,经教指委全委会审议通过后在教指委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由教指委正式公布第三批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育特色基地名单,授予“全国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育特色基地”牌匾和证书。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美玉
电 话:010-62732630
邮 箱:mae@cau.edu.cn
农业教指委秘[2021]13号--关于开展第三批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育示范基地遴选的通知.pdf
附件1: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育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pdf
附件2:全国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育特色基地遴选申报书.docx
全国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