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硕士专业学位渔业发展领域
指导性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及要求
(一)培养目标
渔业发展领域农业硕士是与该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学位,培养具备从事渔业生产、教育、科技研发、技术推广、管理等工作的技能,服务渔业、渔民和渔村的应用、复合型高层次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领域可分为渔业管理、水产养殖、渔业资源养护与利用、休闲渔业、水生动植物疫病防控、渔业装备等6个方向,培养要求如下:
1.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觉悟;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树立科学发展观,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2.掌握系统的渔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以及相关的管理、人文和社会科学知识,具有较宽广的知识面,较强的专业技能、实践技能和技术传授技能,具有创新意识、创业能力,能够独立从事渔业、渔民、渔村发展中的技术和管理工作。
3.能熟练运用计算机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掌握一门外国语,基本能够阅读本领域的外文资料。
二、招生对象及入学考试
(一)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二)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由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和招生单位组织的复试组成。
三、学习方式及学习年限
学习方式分全日制或非全日制两种: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的,学习年限一般为2-3年;采用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5年。
四、培养方式
(一)采取课程学习、实践训练、论文研究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各培养单位应根据培养需要建立稳定的农业硕士渔业发展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加强研究生的实践训练,促进实践与课程教学和学位论文工作的紧密结合,注重在实践中培养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实践训练不少于6个月。
(二)实行双导师制
鼓励实行校内、校外双导师制;校内、外导师应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并有高级技术职称。
五、课程设置及培养环节
培养单位应紧密围绕培养目标,合理设置课程体系和培养环节,加大实践课程的比重。教学内容要增强理论与实际的联系,突出案例分析和实践研究。总学分不少于28学分,其中全日制课程学分不少于22学分,实践训练4-6学分。在总学分不变的条件下非全日制培养方案可依据生源情况做适当调整。
(一)课程设置
1. 公共学位课(7-8学分)
(1)政治理论课 3学分
(2)外国语 2-3学分
(3)现代农业创新与乡村振兴战略 2学分
2. 领域主干课(11学分)
(1)现代渔业进展 3学分
(2)渔业案例分析与研讨 2学分
(3)渔业政策与管理 2学分
(4)水产养殖技术 2学分
(5)渔业资源养护与利用 2学分
(6)休闲渔业专题 2学分
(7)水生动植物疾病诊治及防控 2学分
(8)渔业装备专题 2学分
(9)渔业信息化 2学分
(10)水域环境保护与治理 2学分
(11)饲料配制与投饲技术 2学分
(12)传播与沟通 2学分
3. 选修课
由各培养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和各校条件与办学特色自行确定,需设置不少于12学分的选修课供选修,每门课程原则上不超过2学分。
(二)培养环节
1.实践训练(4-6学分)
培养单位应积极联合相关行(企)业,建立稳定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围绕本领域学位授予要求制定实践训练大纲,组织开展实践教学工作,实践训练时间一般不少于6个月。培养单位要加强对研究生的实践环节的定性定量考核,考核通过者方可取得相应学分。
2.其他环节
其他环节包括开题报告、中期考核、论文中期进展等,各培养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六、学位论文要求
(一)论文选题
论文选题应来源于渔业、渔村、渔民和生态环境建设等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要有明确的应用价值,论文应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先进性和工作量,能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渔业、渔村和渔民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论文形式
学位论文应反映研究生综合运用知识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可将研究论文、调研报告、项目规划设计、产品研发、推广项目技术与效益分析报告等为作为主要内容,以论文形式表现。
(三)评审与答辩
学位论文的评审应着重考察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渔业、渔村和渔民实际问题的能力;审查学位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
攻读农业硕士专业学位渔业发展领域研究生必须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成绩合格,方可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应至少有2名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评阅,其中应有来自实际工作部门或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答辩委员会应由3或5位专家组成,其中校外专家1-2名。导师可参加答辩会议,但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成员。
七、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及培养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农业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而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获得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