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全国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专家经过深入研究与论证,并广泛听取培养单位、用人单位、行业部门意见,对农业专业学位领域进行了调整。农业硕士专业学位培养领域由8个调整为10个培养领域,并上报国务院学位办和教育部有关部门。现将领域调整后修订的农业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农业知识综合》命题指导意见发送各培养单位,请遵照执行。
附件: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农业知识综合》科目命题指导意见
全国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