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教指委秘〔2024〕22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全国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育基地建设管理,全国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农业教指委”)对2021年立项的第三批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育特色基地及培育基地开展了验收工作,经组织实践教育基地提交验收材料,农业教指委委员组成的专门专家组对验收材料审阅、听取基地负责人汇报、会议评审与表决等程序,确定验收结果,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并请各单位按照专家意见进行相应整改,以提升基地的实践教育质量和水平。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示期为2024年12月3日至12月9日),任何个人或单位对公示的验收结果、验收材料真实性持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单位名义需加盖公章)向全国农业教指委秘书处提出,秘书处负责处理异议和申诉。异议材料请写清异议内容,提供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以及异议者的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农业教指委秘书处联系方式:010-62734366,mae@cau.edu.cn
附件:第三批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育基地验收结果
全国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2024年12月3日